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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罗列天津房屋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安全第一

发布时间:2016/10/20 11:38:18


 一、天津房屋抵押贷款11点注意事项: 
  1)贷款年限:1~10年。(个别银行放宽到1-30年) 
  2)贷款金额:最低单笔5万元。 
  3)抵押率:抵押房产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4)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5)借款人年龄: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得过60周岁(注:女60周岁 男65周岁;如借款人年龄超过65周岁可以办理三方抵押个人消费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物:个人名下的商品房、别墅、商铺、写字楼等(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最低不得小于40平方米) 
  7)房屋年限:抵押房产的房龄原则上不能超过30年。 
  8)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情况和借款人的资质问题的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 
9)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放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11)借款人必须是产权人。 
  二、可用于经营性抵押贷款房地产种类 
 (1)个人拥有、权属没有争议、未在拆迁范围之内的公寓、住宅、别墅、商铺、写字楼均可办理消费抵押贷款; 
 (2)区域:天津市内六区以及四郊五县包括汉沽、大港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 
  (3)个人征信良好,建造年代不超过30年以后的个人房产; 
 (4)没有法院查封、扣压或采取其它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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